(仅限用户产生内容的互联网产品)
希望通过这些问题的梳理,得到各自清晰靠谱的答案
from:响指
精彩内容在此(不敢复制作者的文章,推荐一下):http://whoyang.blog.163.com/blog/static/280122011102111543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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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 #文章收藏#运营要思考的两个事情还有一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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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希望口口相传,没有比好奇心更好的工具——这是来自第一财经周刊中的一篇文章,关于雷朋眼镜的一段话。
说道这个引爆流行的问题,我自己在做运营的时候也颇有感触。
1.用户对于新版本的好奇,这一点甚至可以联系jobs在WWDC上的表现。在引起好奇这方面,jobs还真是个高手。
2.用户对于送礼其实不是很感兴趣,或者说微博送礼已经疲惫,尤其是Q币。
3.用户需要爆料和新鲜的信息——刚出炉的蛋糕,就算是一小块cookies,也是吸引人的。
4.微博同样需要一个量变的过程,需要联系员和内行,但是更多地是内行。
用QQ for Pad举个例子,在1.6版本的时候我曾经尝试做过新功能 的爆料,单条微博转发过500,全部微博共三条总转发数在1000+
而送礼的微博,甚至是论坛活动效果却不如“好奇”的力量。(这里可能和一部分wording 的暗示左右有关)
同时,1.6版本在曝光之后,赢得了许多用户的好评——这样的方式至少是赢得了用户的,获奖这种东西则硬生生地把用户和产品割离开——我曾经想过一款产品的人气应该是靠微博做起来的,正如杜蕾斯那样。
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杜蕾斯总是很好地把微博内容和杜蕾斯的一些产品特性结合起来,这个是很多微博没有的功能,如果说一个官方微博只是想做一个转发器,那么关注了只是徒增信息垃圾。
不过,说道用户的好奇心,逃不过几个简单的词,食、色、性、宠、潮流……(还有更多地话,后续会补充)
就目前来看,很大一部分的用户兴趣其实是荷尔蒙使然,是一种让大脑兴奋的物质——微博的转发成本太低了,只要触动你的一部分神经,你就不自觉地成为了粉丝。毕竟粉丝这东西其实没有什么投资,但是三次触动神经之后,你就会开始变化——这个微博真的很不错。
这样也解释了为什么微博上,那么多的官方微博变成了伪民主的意见领袖。
正如红衣主教说的,中国没有什么意见领袖,有的只是网络打手(后面这句是我加的)
真的,意见领袖的作用不是那么明显——回到上面引爆流行中的三个因素,内行其实没有那么深入人心。
真正的火,还是要靠好奇,通过好奇建立条件反射弧。
整个营销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一是建立和用户之间的反射弧,二是深入人心的品牌和态度,三是干掉对手。
分析的确容易,但是细细去做,貌似还需要很多的操作。
我也只是基于自己的思路去分析,不知道对错。
但是我对于QQ for Pad有了新的推广的思路,且待一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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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 引爆流行
今天看第一财经周刊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貌似互联网发展至今,许多火起来的产品都是为了“维系关系”或者是“发生关系”的目的,而正如我之前和gaven聊天的时候聊到的那样,王兴说过:互联网十几年,做来做去其实都是做同样的几个事情,所谓的需求就是那么几个需求——现在是互联网发展几十年的时候,我们姑且可以说这个是互联网初期,那么之后会不会出现基于其他需求的产品?
我想了一下,如果要挖掘需求继续跟进,有两个因素:一,技术发展和突破;二,生活环境和水平改变。
前者需要时间地突破,后者则需要时间去改变,有时候就畅想,如果有未来时光机,去未来看看那时候的人民生活是怎么样的。
或许这些都不现实,我现在就是在思考,这么多产品是不是真的都是那么一回事?
我觉得产品目前主要是分两类,一部分是给私人提供,一部分是为了群体提供,可以列举一些产品如下:

似乎产品可以做的需求都做到了,但是人们依然不知道下一个产品会不会让自己生活得更加舒服。
正如我们看到的,一款产品并不是完美的,有许多的问题和bug,就算是QQ到今天似乎还有可以发展的余地。
想起手机QQ增加语音功能和微信比拼,这里还不知道结果是怎么样,至少在语音技术已经可以完成talkbox技术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这一需求,而这一需求被创造出来的吗?SMS的形式已经成为了大家都很熟知的联络方式,短小便宜——由此而来的技术变革包括twitter、talkbox、微信、微视。他们的特点都是具备SMS的短小,联络方便,便宜,异步等特征,但是又从形式上突破了,文本到文本图片到语音短讯到视频短讯到发泄和信息的快速流通。

那么,被电视机蛊惑的人民是不是面对电影、音乐、阅读等方面的需求,也可以如此进行变革呢?
我现在突然觉得kindle fire是个好产品了。电视的特征:随时打开关闭、打开就有节目、多个频道、每个频道有自己的特色、傻瓜操作、不仅仅是私人的,更是公开的(在国内是这样)。如此而来的变革有:youtube和hulu,书城写手网站,节目单式的豆瓣,网络电台和私人音乐。

这样的话,生活中还有很多需求可以继续深化——现在我要面临的恐怕就是找到一个需求,然后提出自己的想法,一款产品的成功需要时间,也需要经验和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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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 群体的产品
这是我第二次写和编程有关的一些思考——同样,大家尤其是工程师不用理会我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我今天只是从产品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最近一直在做产品上的一些思考,比如为什么我们要做成这样?我们是否真的提供了可以满足用户需求的功能?我们的产品是否值得在一开始就做的足够大?用户为什么喜欢不喜欢我们的产品?
很多时候,我们可能就是忽略了一个小地方,而犯了无法挽回的错误——比如用户只是需要看图片而已,但是我们却告诉用户,你还可以分享给你的好友,你还可以对图片进行裁剪,你还可以随意下载图片,你还可以把图片好几张拼成一张,你还可以做一些美化特效。
最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产品呢?
因为多年前free的风气太盛,造成今天软件业和互联网公司都不得不通过其他方式赚钱,而用户越来越挑剔——因为安装门槛太低了,越来越快的网速,越来越快的设备,越来越方便的操作,如果你不爽,随时都有一大堆备胎产品等着你——你不用微信,还有米聊,不用米聊还有talkbox,不用外国货,你还可以支持你们最爱的360口信,总之,不喜欢没有任何理由——但是喜欢是有理由的。
正如我前面说的图片软件一样,不喜欢的话,有的是替代品,然而让用户真正喜欢上,却需要一个十分感性的理由——比如壁纸可以替换,比如按钮更适合单手操作,比如我在上厕所想看东西打发时间的时候,干净简单的产品体验正好深得我心,于是我每次上厕所都打开这个应用——就好像我一上厕所就情不自禁地想要打开微博,一上公交车就想看看来自校内的最新消息,在食堂等吃饭的时候,我就想打开宝石迷阵来玩一玩。
大家是否看到一个很关键的东西,我所做的操作和我所在的场景有一种天然地融合度——就好像我看到食物就会情不自禁地流口水。我觉得,一款成功的产品就是这样让人产生条件反射的产品。
正如我和其他同事讨论的一样,把握用户的使用场景似乎是一个十分值得研究和区分的地方。就好像一个爱情故事,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一个百分百女孩。当你最需要的时候,她出现了,而且让你得到最好的满足,那么接下来,只要不出什么意外,你会是她最忠诚的伴侣。
然而,如果出现了两个女孩,你无法抉择,怎么办?
这就好像当你想要编写一个程序,你必须选择一种语言进行开发——是C++ 还是java,是python还是perl——无论怎么样,你都得选择。在《黑客与画家》这本书中说了一句话:就算是多年开发的程序员,也会选择代码最少最简洁的那种。
这让我想起一个笑话:一个富翁想要娶个妻子,第一个女孩很贤惠,懂得做家务,第二个女孩很精明,懂得理财,第三个女孩很文艺,懂得琴棋书画——最后,富翁选择了胸最大的那个。
笑话归笑话,回到现实,其实要用什么语言开发很简单,一个是程序是否简洁,一个是平台支持什么语言?
比如在windows上,你只能选择去做C有关的东西,而在android上,你会选择java,在ios中,你又不得不去学习objective——到什么山头唱什么歌。今天在内部课程中学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那就是你无法预料你学习的哪种语言将来会最有发展机会,而最有发展机会的平台则会成为成功的平台。
从当年的windows到现在的app store模式,从当年的C,C++,到今天的python和objective,程序员似乎总是走在后面。
这固然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是我却从中想到了现实世界的一些东西。
在我小的时候,英语并没有现在这样普及,因为那个时候苏联正解体,美国才真正地成为霸主——从此之后,学习英语似乎变成为一个引爆点,之后的疯狂英语,新东方,新航道似乎都只是顺势而为而已。而现在,经过十几年的教育,随便一个小学生也能随口说出3Q,fine,how are you这样简单的英语——虽然不实用,但是整个趋势却让美国文化更加兴盛,甚至是文化入侵和文化殖民。
有人可能会问,当初哈韩哈日的时候,为什么没有造成大家都去学习韩语日语?我觉得这个观点忽略了一点,那就是韩国和日本都是政治上的小国,地理上的小国,学会韩语和日语,只能在东亚地区晃悠——而学好了英语,可以世界到处走。
虽然真正可以出去世界到处走的人不多,但是这种趋势无法避免——大家都盯着美国的一举一动,甚至连父母也会觉得美国给自己家庭造成了许多困扰——比如油价和房价,孩子爱吃麦当劳和可乐,而不是馒头和开水。
这里我分析了一下原因,有以下几点:
1.美国的影响力——国内媒体天天报道美国人民如何幸福
2.美国的愿景——去美国可以赚美元住别墅
3.美国的学校有世界上最好的体系——哈佛等常春藤
4.有曾经在国内很凄惨,之后出国过的很幸福潇洒的案例——XX女孩,XX富豪
5.美国虽然看不见,但是的确比现状好多了
6.政策优势——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学英语比学中文都政策性一些。
7.学习英语是一种高等的行为——有条件的才学的起
8.学习英语的途径有很多——新东方的崛起
9.学习英语的成本越来越低
10.身边已经有人去国外了
等等等等
现在我们换个思考方式,用平台来做个比喻:
1.apple的影响力——jobs的传奇经历,mac电脑风靡全球
2.做apple 的开发者,可以获得丰厚的报酬——收费机制,而不是广告赚钱
3.app store+ipod iphone ipad的软硬件配合
4.愤怒的小鸟获得成功,挽救了濒临破产的公司
5.ios比windows和android好赚钱多了
6.无
7.ios开发应用是一件很cool而且很能赚钱的事情
8.有较好的SDK和开发教程
9.objective-c语言延续了C语言的特性,学习成本低,而C语言几乎是每个工程师都必学的
10.成功通过ios开发应用赚到大钱的公司很多
这就是成功的秘诀,这里除去了appstore和其他因素,apple公司的成功或许有一定的运气,但是也有自身的考虑。
在这里,我不禁开始反思,ios的模式是否还可以继续辉煌下去——不怎么实用的语言,压榨的分成模式,iphone等设备同类化太严重,appstore的封闭性,昂贵的设备和硬件。似乎在我看来,web端的未来更美好——html5,目前全世界掌握html语音的程序员绝对超过了其他语言,分成模式暂不考虑,在不同的设备都可以运行浏览器,store暂时不考虑,廉价的设备和普通性能就能满足的浏览器需求,除此之外,html语言是具有W3C标准的,开发一个app所需要的人工和成本更低,再考虑到未来云端的构想,似乎web真的是如此美好。
我有一种预感,web os在移动设备上会火,但是在PC端则不会——在我看来,PC 80%的功能和CPU计算能力都是被浪费的,对于一个web os 来说,会让用户不知所措。
就好像google要开发chrome,并把这个系统放在上网本上——现在看来,上网本必然会被平板电脑取代,android与chrome之间是不是有矛盾之处呢?
同样用以上十个点来做一下分析,就可以得出web的巨大优势。
然而web早就开始发展了,为什么苹果依然会用app的模式获得成功?甚至用objective-c这样的语言开发,也吸引了开发者来开发——这又联系到一个生态系统的思考。
我特别喜欢把互联网的一些产品和现实的产品联系——比如有一个shopping mall,我们要如何让它赢利并且持续开下去?
1.有质量的商家
2.有数量的商家
3.不同类别的商家
4.有层次对比的商家
5.良好的政策(对商家和对买家的优惠)
6.便利的交通和其他优势(现实将就地理位置,能否停车等问题,在互联网则是访问速度,云数据等)
7.是否吸引了我的好友
8.买家能否获得最大的优惠
9.是否常年有吸引你的商品和折扣信息
10.稀缺性资源
可以看出来,打造一个系统一个平台其实是多么不易,以上全部都做好,必须有好的规划,恰当的时机,优秀的开发,优秀的运营,优秀的产品体验——还有较高的门槛防止别人模仿。
这里就好像一个笑话,一个老人告诉IMF的人,这个小伙子是比尔盖茨的女婿,希望来做经理;同理,跑到比尔盖茨那边说,这位IMF的经理想要成为你的女婿——这样的好事,得多么艰辛!
然而,我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却突然想到文中的一句话:80%的功能是没用的,这也是平台的缺陷啊!宁多毋滥还是直达用户深处,满足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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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 编程爆炸
首先我要申明,我并不是一个编程十分厉害的coder,甚至我无法完整地编写一个完整的产品,但是今天我突然想谈谈关于编程的一些事情和我观察到的互联网。
在很多的访谈中,甚至在接收了媒体的一些采访中,很多记者都会问我,为什么你一个学习新闻的人会去弄完全不搭边的互联网?
他们对于编程充满了迷惑——我觉得我这样理解是很有道理的,没有人愿意去了解一个程序是怎么样运行的,甚至对于程序的存在感是无知的,他们认为一个产品就是一种服务,注册,登录,填写个人资料,然后心安理得地用上免费或者说不愿意花钱的服务。
这样的状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互联网公司必须不断开发底层的技术,而让用户界面则显得简单而充满神奇地效果(看,我点击鼠标,它会变成highlight),自从乔布斯成为大家公认地用户体验至上大神,产品设计大神之后,自从科学技术不再发展得那么迅速,自从消费者开始把自己当作上帝之后,用户体验成为大家最追求的一种产品形态——甚至在不久的未来,只需要做个手势,就可以试衣服,这个已经实现(有兴趣地人可以了解一下微软的kinect)。
另一个方面则是互联网越来越普及,VC也成为人们认可的方式,消费主义开始蔓延——就算是一个月收入1000元的人,也会在自己的虚拟形象上花掉10元,这还不包括个人主页装扮,VIP资格。这一切只需要动动鼠标就足够了,轻轻一点,钱就无声无息地掉入了别人的口袋,这个时候消费者获得了满足。
正是这样的一个局面,让我开始思考在如何更好地研究用户心理。
回到主题,为什么一个将来的新闻记者,一个文科生,一个甚至没有弄懂java语法的人,跑到了互联网企业,离开了学校,投入到互联网的工作中,乐此不彼?
我无法在一些闲聊,甚至是采访中说的更多,也无法在一节课两节课中给学弟学妹讲的更多——这不是一个很复杂的回答,但是仅仅是我个人的思考,所以,难免在证明自己正确之前,担心误导别人。
我想说的是,我对于互联网的热爱来自新闻。
如果说我一开始喜欢互联网只是贪图这种便捷的服务,想要更深入地了解,那么我现在依然保持热情的状态更像一种宗教式的热情,充满信仰,但是却迷失自我。我之所以选择互联网,其实很简单,源自一个著名的加拿大人的一句话:媒介即讯息。
从我个人的知识面来看,媒介即讯息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解释的——但是根据我的20年人生经验,我认为随着社会发展得越来越快,信息地流动将会越来越厉害,信息就像一条河流,我们每个人都置身其中,每天都在举办泼水节——最后有一天,这些河流的河床将会改变,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河流,只要两个人之间就可以形成一条信息河流。不知道大家是否能理解我思考的东西,我认为,最终媒介将会回到人类本身,而因为媒介地出现和进化,每个人都能成为自己的主人,就好像现在的互联网一样,它是为每个人服务的,你有自己的帐号,自己的空间,自己的个性域名,自己的数据库。
在这个遐想中,我又了解了关于媒介环境学中的一个东西:去中心化。
在未来,一切的中心都不再有意义——我把这个理解为另一句话:世界是平的。太阳不再是星系的中心,地球上找不到一个公认的中心,而说得更加哲学,甚至可以把这个理解为是,存在即合理,感知即存在。
从此以后世界上有许多的中心,正是因为有那么多中心,那么一切中心其实都不存在,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至少一切都不再那么绝对。
说了那么多,我只想说的是,改变这些的是互联网的出现——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充满暗喻的拓扑结构改变了人与人,人与世界的关系。
在我给学弟学妹上课的时候,我就问他们IT是什么,IT是internet technology,IT是information technology。
而新闻是关于信息的起源——在遥远的印刷时代,人们争相购买还飘着油墨香味的报纸,为上面的新闻震惊不已,甚至成为茶余饭后的话题——其实现在也是如此,只不过人们更习惯在微博,在社交网站表达自己的观点,用IM和好友聊天,聊得内容来自哪里呢?大多数来自互联网。
在这里,我不禁要向互联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致敬!
正是基于这些考虑,我,一个充满对自由的热爱,充满对世界好奇,充满对于互联网热情的新闻人,投入了新媒介的怀抱。
在大学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想到这些让人激动的事实,于是奋不顾身投入这个行业——编程可能不是我擅长的,但是做产品还是比较适合我。(做产品需要哪些素质,这些有许多前人都说了,但是做产品第一要素还是有对产品的热情。)
于是,给予一些机缘巧合,我被maggie姐发现,通过层层面试来到了Tencent。
这一切都发生得这样快,有时候我也会躺在床上想,这是一个梦幻的故事,好像一首歌,好像一个程序,当你按下done键的时候,在底层的代码和命令就开始运作,而在上百亿次的快速计算下,你根本感觉不到,你唯一看到的就是在用户界面的变化:it’s successful。
这也是我另一个想要告诉大家的东西——一个程序是不是像弹奏某种乐器?而编写程序是不是就像谱写一个曲子?
当你用手指弹奏吉他的时候,你需要记住的仅仅是这个位置会发出什么样的声音,而如果你快速地“按规则”地拨动琴弦,则形成了一首曲子——曲子是否优美在于乐谱和你操作的熟练度。
你不需要考虑乐器是通过什么发声,你不需要考虑乐器的变调是如何实现的,你不需要考虑乐谱为什么要这样编写——你需要的只是拨动琴弦,加一点你丰富的感情,就足够吸引女孩子。
当然,现在更简单,打开ipod touch,塞上森海塞尔的耳机,你就可以沉浸在你的音乐世界,不需要考虑世界上其他事情,这一刻是属于你的,当然也是属于产品经理和程序员的。
这就是我说编程和音乐很像的原因,也是我热爱互联网行业的原因。
我个人对于音乐一直处于白痴状态,我不懂音律,不了解曲子如何编写,看不懂五线谱,甚至不会一种乐器,吹口哨也不会,如果真的要说一种我接触过的乐器,那就是万恶的竖笛,在我小学的时候赤裸裸地嘲笑我没有音乐细胞。
如果我晚生10年,说不定我现在是个厉害的吉他手,当然是在ipad上。
这一切改变的太快,说得阴谋论一点,是程序员改变了世界。
所以是程序员编写了现代的音乐,是程序员编写了现在的新闻,是程序员促进了人们更加放心地使用互联网服务改善自己的生活。
当我慵懒地躺在床上,上着QQ for Pad,听着QQ music播放的音乐,打开一个阅读器,点击播放幻灯图片——我就应该意识到:
真他妈的有你的,程序员太牛逼了。
然而,我还是没有成为一枚程序员——但是我热爱音乐,并且永远记得马克思说过的一句话:音乐是人类的第二语言,所以我,带着文科生的文艺范儿,打算学习一种乐器,就好像我大一的时候第一次学习html语言的时候一样兴奋不已。
音乐与编程,的确是两件都让人兴奋的事情!写到这儿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了paul Graham写的《黑客与画家》。
黑客与画家既然有相似之处,那么编程与音乐又为何不是互通的呢?
当你编写一段代码的时候,你需要确定基本的语法;写一段乐谱也需要基本的调调。
当你写好一个程序,你需要调试它;写好一首歌的时候是否也需要听一听哪里有不对劲的地方?
当你发现一个bug的时候,你只需要在bug地方修改相应的代码就足够;一首歌曲调不和谐的地方也仅仅在该处进行一些修改就好了。
我不得不说,编程与音乐是一对孪生兄弟,而每一个程序员都是一个音乐家。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一句台词:我们所做的工作,没有卑贱之分,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正如《黑客与画家》中所言,编程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我认为,写曲子也是——它们都耗费了作者许多脑细胞,都需要在灵感中迸发,都需要激情去维护。
世界上有许多未完成的曲子,正如某些未完成的代码一样可惜!世界上有许多成名的曲子,也有许多出名的程序。音乐分派别,编程也自有自己的不同风格。
或许,有一天,我在和开发童鞋沟通的时候,应该这样说:来,让我们用E大调,给这个产品加一个功能!让用户沉浸在音乐一样的体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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