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追求的另一半突然变成你

貌似网上流行一篇文章,《如果我追求的另一半突然变成馒头》。

我突然想到亚当当年胸前那失去的肋骨,里面是另一半的影子,还有爱情的意思。

其实,如果另一半变成馒头了,本质上连OOXX也不能,不符合达尔文的进化论,但是众多的妹子因为这个日志而希望自己的男朋友变成馒头么?

如果是我,我宁愿分手也不变成馒头。就好像《无极》里的大婶,对着张柏芝说,得到你迷恋的一切,你一辈子无法得到别人真心的爱。张柏芝说,好的,我愿意。

这个馒头就是你们想要的一切,而不是另一半。从哲学上说,我之前是一个男人,之后是一个馒头,那么我究竟是男人还是馒头呢?你对我的感情是对男人的感情,所以对于馒头的感情那叫什么感情,那叫作案动机。引发血案的作案动机。

所以我改个标题为“如果我追求的另一半突然变成你”。

因为你这个第二人称,我追求不了。

———————-如果我追求的另一半突然变成你———————————–

读者,你可能是男,可能是女,当然也可能是水泥。可是我要告诉你,如果我追求的另一半突然变成你,我该怎么办?

首先,我的读者,我不想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也不会去猜,这个就好像石头剪刀布之前,我不知道你下一秒会出哪一个。

其次,我很普通,内向,不爱说话,所以你可以安静地继续看。

最后,卡尔维诺的小说《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提供了我最新的写作思路。

我先给你描述一下我追求的另一半是怎么变成你的。

那个时候她说,我要离开你。就是这样简单,然后她就变成你了。

那么你接下来的回答是什么呢?

不,不要,先不要说你的答案。

我知道你们怎么想的,我也知道结果是什么样子的,但是请给我一点时间,我不是证明这个事情对还是错,适合还是不适合,我只是想,爱情究竟是什么东西。对了,你可以叫我胡先生。

说实话,之前我遇到过一个读者,她一开口就说,我要和你在一起。那个时候我吓了一跳。

她说:我要离开你。

然后她说:我要和你在一起。

这期间的逻辑我需要好好缕一缕,首先我追求的人是A,她说她要离开我。然后A变成了B,她说,她要和我在一起。

那么我喜欢的是A还是B呢?

如果你是B ,那么A在哪里?我当时就茫然地一头走掉,走过中区广场,走回寝室,打开手机发一条短信给你。你知道A在哪吗?

另一个读者告诉我,A消失了。那个时候我担心她没有认真回答我的问题,听懂我的故事。

然后一个男读者对我说,你真无聊。我又不是gay。

总共有那么多个读者看过这篇小说,就你一个人静静地听我说了这么多。

说实话,我很久没有说这么多话了,虽然我嗓子说的发紧,虽然我看着你,时不时还偷看一下你的表情,但是我保证我没有低头,往下看。当然就算看了,你也不知道。

对了,你竟然没有惊奇,你是怎么样面对我这个故事的?

等等,先别着急回答。让我好好思考一下。对了,你在中区图书馆占座准备自习吗?

我推荐你去一楼,那里的书我看了差不多一个书架。新闻的,传播学的,还有所有的日本小说,我最喜欢三岛由纪夫。你没听过?好吧,法国文学我也喜欢,美国文学我就很讨厌,不知道为什么。其实你看不出来吧,我还看经济学,看电子商务,看互联网的书。因为我喜欢在豆瓣上逛,然后再图书馆静静看书,谁都吵不到我,因为手机那个时候没有信号。

不过说实话,在中区图书馆自习,那个座椅很不科学,椅子太高,桌面太低,我总是做得腰疼。十一栋自习又太难占座,自主学习中心我大一之后就再也没去过了,据说情侣太多。

在我眼里,自主学习中心就是十一栋后面的小树林。

不过说真的,刚来学校的时候,我一直以为自主学习中心可以从地下通道一直通道中去图书馆一楼。那个入口是隐藏的,就好像哈利波特中霍格沃兹的9¾车站,不爱阅读的人是进不去的。

冬天的时候,你一定要去十一栋自习,那里靠窗的位置可以找到阳光,很温暖。

不过我最近都没有自习,准确的说是在寝室自习。

其实我很奇怪那些情侣每天在图书馆究竟是谈恋爱还是谈学习。因为中去图书馆一楼总是出现一大堆睡觉的人,他们霸占着为数不多的桌子,然后眼睛睁着。我在I546书架上寻找一本名叫《符号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其实我知道这本书在B区,但是我就是喜欢在意大利文学书架中,因为我的背面就是英法文学,我随时可以换一本书看。

有一本书叫《诉讼笔录》我很喜欢,还有《37°2》,也很不错。不过我最近迷恋卡尔维诺,或许是因为我看王小波看乔治奥威尔看多了。就好像食堂的炒菜吃多了,吃完了菜单上所有罗列的菜,你会觉得无聊,突然想尝一尝鸡蛋炒拉面。其实你更想在一街吃点东西。我就是这样想的。

但是不要再我后面盯着我站着看书的样子,就好像岩井俊二的电影《花与爱丽丝》中,爱丽丝做的一切。我的背景并不好看,不过那样的性格(你知道的)有点像几米的漫画“又寂寞又美好”,如此而已。

对了,其实我是一个小说家,信不信由你。不过现在一本书都没有出过。毕竟小说家是写小说的,不是出书的。出书只是手段,就好像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一段只是为了看看我的结果是什么样子的。

什么?你叫我胡澈,对,这是我的名字,但是不是我的真名。

你没叫我吗?那是谁?

我看见A缓缓朝我走来,她叫我的名字,其实我更喜欢她穿裙子的样子。

喂,读者,你。就是你,可以请你躲一下吗?对,下面的情节是属于我和A两个人的。

A朝我走来,走到我面前,根本不知道我之前着急得心情。

你知道吗?我心中好像需要爆发。

请你什么都别说,A这样说,她朝我眨眨眼睛。

然后下一句是:

“我要离开你。”

———————-如果我追求的另一半突然变成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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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一切地名都属于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寻找一下小说中的地名。

A不存在,从来没有存在过,我突然想这一辈子最遗憾的大概就是失去一段大学校园的美好爱情。不对,是没有拥有过。

本小说纯属虚构,如有雷同,敬请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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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伪球评2

医生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构造精致复杂的大脑。

好像大脑也可以叫做“飞火流星”或者“普天同庆”一样。

只可惜什么都是棒子的思密达已经回家了。

很显然这颗大脑不是棒子的。它属于一个伟大的作家,卡尔维诺

我第一次知道大脑的构造也可以用复杂的结构来表示。

根据科学家对于爱因斯坦的大脑分析,大脑皮层褶皱越深越复杂,大脑开发程度越高,可是据说发明质能公式的多情种子爱因斯坦也不过才十分之一。

如此说来,黄土高原的人民如果脑子和他们脚下的土地一样,那么西部崛起不是问题了。

再夸张点,爱因斯坦开发了全部大脑潜力,恐怕早就在神经病院那个水盆玩钓鱼,或者世界杯上吹呜呜组啦了。

就好像苏亚雷斯的进球,和棒子多次门前高射炮是同一个球门一样惊奇怪异。

同样怪异的还有鲁尼,梦游了90分钟,最后还是不如兰帕德的名字牛逼。英格兰怕德国-简称“兰帕德

同样叫鲁尼,前面带个“人民”的“鲁尼”郑大世已经准备回到那个遥远的地方,不知道是煤矿还是金矿,估计还是一个透水的矿。这要在贵国,死了都上不了遇难名单。

不知道贝利大神对此有何感想?

据说贝利大神忍辱负重,近日终于爆粗口:“本届世界杯巴西将和阿根廷决战。”

不知道马拉多纳会如何面对媒体,难道又是“我的女儿告诉我,……”

可惜这张臭嘴总归不信马克思,物质决定意识的事情时常出现意外。

比如棒子最后一场比赛中,李荣杓连踩6个单车,心中默念罗纳尔多附身,最后那一刻,李毅大帝护体,皮球直接神气地滚出了界外,弄得乌拉圭队员一愣一愣的。我想,那一天贵国人民真的人如其球,普天同庆了。

中国队出不了线,那么诅咒和贵国有深刻的历史矛盾的队伍出不了线。这个道理,你们懂得。

我吃不到葡萄,说明你的绝对是酸的。

据说世界杯进不了球的国家,TT销量总是会呈现一个向下的抛物线,如果没进球,那那一天就在抛物线的顶端。我想起了无数个笑话。

“你要是向中国队那样保持90分钟该多好啊。”

“射自己家的球门算输,别人的才算赢。”

如果宋思明在看世界杯的话,那么他是赢的。

这让我陷入了思考,猛然发现,足球如果出现黑哨,就和杜拉拉升职记是一样的,出卖了球门,获得了金钱。

最让人发笑的是徐老师的V领大衣总看起来像似我的笔记本上的触摸板。至少还分左键右键。我只能这样说。

最恶毒的是那些个球场,草地好像开过了无数量YK产的拖拉机,不知道是否达到了四方拖拉机的标准。

大概南非人民捡完了钻石就喜欢在球场种点粮食,都不用大型机械开荒松土的,真的是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最近打篮球打腻了,突然想踢足球,老师说现在学踢球,你得学到什么时候。我一想,那个时候我大概都不在武汉了。这就好像大家用索爱的手机,总是抱怨说和诺基亚的键太不一样了。我本人不太喜欢诺基亚,尤其是NC系列,和三表哥是一样的特殊爱好,但是我觉得手机这东西,纯粹属于把自己的智商和手机那小小的cpu降到同一个层次,然后就习惯了。据说乔布斯这位大神就是这样用iPhone降低美国人的智商的,什么创造用户需求,改善用户体验,说得难听就是让你用手机的时候大脑都不用思考。

有fans表示,自己的三岁孩子都会玩iPhone,对于连iPhoneG4都买不起的我来说,表示没有压力。

昨天跟着老师去HUST听了一位教授的讲课,媒介哲学,听的我津津有味,期间我还在HUST的牛逼食堂里面体验了党的政策亚克西。这让我想起又到了一年一度交学费的时候了,顿时对HUSTWB的食堂表示强烈的谴责和深表遗憾。(注意有无WB的差别是很大的。。)

所以我猜测卡尔维诺在今天,绝对写不出《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这样的好小说。

更别说里面那一篇《从陡壁悬崖上探出身躯》了。

我在陡壁悬崖上探出身躯,等待一个女孩画画,等待到连越狱都不想。这就是我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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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部分内容来自高亚老师给予的灵感

全文总体思路来自卡尔维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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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推特之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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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该谈谈你的收入

他说我爱你。

我看见当时天上没有太阳,不管是东边还是西边。

这话不是对我说的,是我和几个朋友聚会时候,有一个家伙说的。他说我爱你,然后下一句是:“可是什么是爱情。”

于是我们就开始讨论起爱情是什么东西。卡佛讲了一个故事,说一个女人被他的前夫差点杀死,她说她知道,他是爱她的。

爱情就是爱的想杀死你?谁都不会这样想。卡佛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胡先生喝了点酒,一杯,两杯,他的脸颊开始红润,然后问大家:

“要不,我们喝完这酒就去吃饭吧。”

我却饶有兴趣地想听听什么是爱情:“卡佛,你继续说,然后怎么了?”

———————————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该谈些什么—————————

我认识胡先生很早,知道他并不在意这些概念的东西,但是这是一个他始终也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好像问他,为什么你现在没有恋爱?他会告诉你说,自由诚可贵。如果你再问他,你现在有爱情吗?他会说:she is not the one

这是《与莎莫在一起的500天》和《我配不上她》结合的产物。

我和胡先生一起看的这两个电影,里面宣扬了两点:

1.爱情是双向性的,和命运一样无法改变。

2.正因为和命运一样无法改变,没有配不配的。

然后我们在谈论这个的时候,卡佛加入了我们。我们谁也不认识卡佛,他一屁股坐进沙发,靠在垫子上,好像在等待我给他来一杯加水的威士忌,可惜我这里连红星二锅头都没有。

他点点头,然后胡先生开始说了一个故事。

他说,突然有一天一个女生打电话给他,问他为什么要打电话给他。当时胡先生看了一眼手表,大脑高速运转,不假思索地说:啥。

然后他笑了,继续说话的时候,看了我一眼,没有朝向卡佛,好像卡佛并不存在。我看了一眼卡佛的位置,沙发上已经没有了他的踪影。好像小说开头那一段话一样荒谬至极。

他说,突然有一天,那个女生又打电话给他,要他陪她去一个地方。如果你是胡先生,你也一定会说不的。于是,他说不。她继续说,你就不怕我被拐卖上当受骗吗?这个理由实在是好。不仅仅说明了问题的实质,也挑明了这个不得不接受的理由技术含量很高,而且绝对是超过胡先生大脑情商水平的。胡先生惊讶了一下,不是惊讶这个理由多么有说服力,而是惊讶自己的大脑在第一时刻做出的回答。这一次他没有用嘴回答,大脑就回答了。他第一次奇怪为什么两者分离了。

说道这的时候,我看了一下时间,想起钱包里面还有一张信用卡需要还钱,可是钱包里什么钱都没有。

我不知道怎么办,只能听他继续说下去。

但是,胡先生摆摆手,表示自己说完了。

他后来又说了一句话,总之我记不清了,大概是:“卡佛,你能理解我吗?”

那个时候我看也不用看就知道卡佛不是一个人,甚至不是一个人。胡先生问我,你的爱情呢?

我说我没有爱情啊。我从来没有那么一种强烈地愿望想要去杀死一个人。

你不是说你自己是情感之爱吗?他问我。

我知道胡先生总是知道很多关于我的事情,有时候我会认为他是爱我的。

恩。他点头,好像看穿了我在想什么。他补充道:一直都是这样。这句话让读者听起来好像是他在自言自语。只有我知道不是。

她不是那个人。我说。连前提都不用讲,信手拈来。

我昨晚上突然明白了什么事情感之爱和生活之爱。

我只是需要情感上的导火索,才能有生活中的爆炸。而她需要生活中的灭火器,才有情感上的黄果树瀑布。

我这么说你懂吗?其实我不用问他懂不懂。我应该问读者,你能理解我的意思吗?

简单地说,就是我的导火索被她的灭火器搞定了。我们之间有喜欢的成分,但是怎么都走不到一起。

我突然想起那种大脑和嘴巴分离的感觉。

胡先生说,我也不知道。

这个时候,天边突然泛红,太阳西边落下。

这该死的婊 子的。他突然忿忿地骂道。

然后动作麻利地掏出一把擦得蹭亮的45式老款手枪,连上膛的时候都一点不犹豫。

我知道里面没有子弹,这时候突然响起了一个电话。

“喂,你刚才打我电话干什么呀?”

我回答:“我爱你。”

我和胡先生随着枪声倒下了。

我的钱包掉了出来,那张信用卡上还透支着一些钱。当然,里面没有一张女生的照片。

我怎么会知道,有一颗子弹,有一天会要了我的命。

———————————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该谈谈你的收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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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小说。

卡佛全名是雷蒙德·卡佛。

情感之爱与生活之爱这两个名词感谢熙的提供。

全文版权本人持有,如需供稿,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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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Proust吗?

世界上据说有那么几本书可以砸死人,但是好像没有谁被砸死过。

世界上能砸死人的小说也有那么几本,其中一本叫做《追忆逝水年华》,我第一次看的时候,看不下去,就好像一个腰阔膀大的女人突然站在你面前,脱衣解带。

那一刻,我猜想普鲁斯特一定是一个忧伤到45度角都不够忧伤的菊花一样的男人。

大家都搞不懂为什么一个男人在床上翻来覆去,可以描写三十页纸。我想,目前能达到这一水平的文学作品只有两类:

“一,色 情小说。里面一大段都可以描述为: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二,2010南非世界杯比赛。里面一大段都是: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

你说为什么普鲁斯特如此蛋疼,写个一口气念不下来,念下来要出人命的44行长的句子。

这是为什么捏,我也不知道。如果我知道,我就不会在这里写日志了,而是去作协大脑输氧了。

于是,阿兰·德波顿写了这本书《拥抱逝水年华》,原名是《how Proust can change your life》,12万5千字就搞定了全书,还整理的仅仅有条,好像就是为了解救口吃的读者,不然那44行的句子该纠结成什么样子。

里面详细地说了普鲁斯特其人,果不其然,属于那种忧伤到股沟的男人,而且常年卧床,附带恋母情结。

这样的男人,忧伤地让人蛋疼:

“知音难寻,哮喘一生,一天一顿,每天8小时卧床,消化不良,喜欢在睡前把内裤拉高保护肚子,不然就睡不着,皮肤过敏,怕老鼠,畏寒,对高度敏感——敏感到因为凡尔赛和巴黎的海拔相差了83米,于是回家就卧倒了。咳嗽厉害,喜欢对自己的病夸大其词。不过,他对自己的生命的预言无数次,总有一次预言成功了,因为他的预言总是——我快要死到临头了。最后一次他终于预言成功了。”

相比之下,郭敬明忧伤的CK内裤和普拉达的裤腰带,好歹幸福多了。

不过,至于为什么《追忆逝水年华》能成名,就是真忧伤和假忧伤的区别了。

郭敬明再怎么忧伤,咯血,也不过是一个畅销书作家。

不知道为什么,这本书中描述的普鲁斯特总是让我想起王尔德。

或许“完美会造成人最大的痛苦”,这就是普鲁斯特的一种价值理念。

而在痛苦之中,似乎才能像普鲁斯特那样思考更多。

每一个作家都是敏感的,敏感地好像你从背后看我一眼,我就可以洞悉那一刻我们能发生什么故事。就好像有一句话说:如果你不是常常做梦,你就不知道梦里的痛苦。而很多人宁愿选择夜夜无梦,这样睡的清爽。

只有痛苦的,才是美好的。这就是我大概看出的哲学理念。

在《拥抱逝水年华》这本书的最后,阿兰引用了一段话:

“勒鲁瓦夫人有一句箴言,那个人可以说是《追忆逝水年华》中最聪明的一个,某次有人问起她对于爱情的看法,她很干脆的回答说:爱?我倒是经常做,可从来不说。”

爱是什么呢?普鲁斯特或许也不知道是什么。如果说爱是完美的,那么就必然痛苦,那么失恋仿佛才是爱的意义。他的恋母,他的同性恋倾向,都带着理想主义的气质。

南周上有一段话,我感同身受:

一个嘲笑单纯者、理想主义者的民族,一个痴迷于口腹之欲与纯粹GDP的民族,总令人有一种低等动物般的恶心。”

理想主义者是这个世界深恶痛绝的,大家都嘲笑,却不知道自己其实在享受着理想主义者的智慧与劳动。如果没有那么多理想主义的付出,这个世界该如何进步?

用工业革命以来的机器去进步吗?可惜会卢德运动。

用政治手段去进步吗?可惜乌托邦避免不了权力的争夺和鲜血。

我个人觉得,理想主义是人最需要的品质之一,这样你的热血才会感受到沸腾,才感觉到自己是人的存在。尤其是在这样一个精神与物质脱离的世界。

最后,阿兰说了一句:

“我们应向普鲁斯特学习什么?即使最好的书,有时也弃之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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