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程与音乐

首先我要申明,我并不是一个编程十分厉害的coder,甚至我无法完整地编写一个完整的产品,但是今天我突然想谈谈关于编程的一些事情和我观察到的互联网

在很多的访谈中,甚至在接收了媒体的一些采访中,很多记者都会问我,为什么你一个学习新闻的人会去弄完全不搭边的互联网

他们对于编程充满了迷惑——我觉得我这样理解是很有道理的,没有人愿意去了解一个程序是怎么样运行的,甚至对于程序的存在感是无知的,他们认为一个产品就是一种服务,注册,登录,填写个人资料,然后心安理得地用上免费或者说不愿意花钱的服务。

这样的状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互联网公司必须不断开发底层的技术,而让用户界面则显得简单而充满神奇地效果(看,我点击鼠标,它会变成highlight),自从乔布斯成为大家公认地用户体验至上大神,产品设计大神之后,自从科学技术不再发展得那么迅速,自从消费者开始把自己当作上帝之后,用户体验成为大家最追求的一种产品形态——甚至在不久的未来,只需要做个手势,就可以试衣服,这个已经实现(有兴趣地人可以了解一下微软的kinect)。

另一个方面则是互联网越来越普及,VC也成为人们认可的方式,消费主义开始蔓延——就算是一个月收入1000元的人,也会在自己的虚拟形象上花掉10元,这还不包括个人主页装扮,VIP资格。这一切只需要动动鼠标就足够了,轻轻一点,钱就无声无息地掉入了别人的口袋,这个时候消费者获得了满足。

正是这样的一个局面,让我开始思考在如何更好地研究用户心理。

回到主题,为什么一个将来的新闻记者,一个文科生,一个甚至没有弄懂java语法的人,跑到了互联网企业,离开了学校,投入到互联网的工作中,乐此不彼?

我无法在一些闲聊,甚至是采访中说的更多,也无法在一节课两节课中给学弟学妹讲的更多——这不是一个很复杂的回答,但是仅仅是我个人的思考,所以,难免在证明自己正确之前,担心误导别人。

我想说的是,我对于互联网的热爱来自新闻。

如果说我一开始喜欢互联网只是贪图这种便捷的服务,想要更深入地了解,那么我现在依然保持热情的状态更像一种宗教式的热情,充满信仰,但是却迷失自我。我之所以选择互联网,其实很简单,源自一个著名的加拿大人的一句话:媒介即讯息。

从我个人的知识面来看,媒介即讯息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解释的——但是根据我的20年人生经验,我认为随着社会发展得越来越快,信息地流动将会越来越厉害,信息就像一条河流,我们每个人都置身其中,每天都在举办泼水节——最后有一天,这些河流的河床将会改变,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河流,只要两个人之间就可以形成一条信息河流。不知道大家是否能理解我思考的东西,我认为,最终媒介将会回到人类本身,而因为媒介地出现和进化,每个人都能成为自己的主人,就好像现在的互联网一样,它是为每个人服务的,你有自己的帐号,自己的空间,自己的个性域名,自己的数据库。

在这个遐想中,我又了解了关于媒介环境学中的一个东西:去中心化。

在未来,一切的中心都不再有意义——我把这个理解为另一句话:世界是平的。太阳不再是星系的中心,地球上找不到一个公认的中心,而说得更加哲学,甚至可以把这个理解为是,存在即合理,感知即存在。

从此以后世界上有许多的中心,正是因为有那么多中心,那么一切中心其实都不存在,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至少一切都不再那么绝对。

说了那么多,我只想说的是,改变这些的是互联网的出现——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充满暗喻的拓扑结构改变了人与人,人与世界的关系。

在我给学弟学妹上课的时候,我就问他们IT是什么,IT是internet technology,IT是information technology。

而新闻是关于信息的起源——在遥远的印刷时代,人们争相购买还飘着油墨香味的报纸,为上面的新闻震惊不已,甚至成为茶余饭后的话题——其实现在也是如此,只不过人们更习惯在微博,在社交网站表达自己的观点,用IM和好友聊天,聊得内容来自哪里呢?大多数来自互联网。

在这里,我不禁要向互联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致敬!

正是基于这些考虑,我,一个充满对自由的热爱,充满对世界好奇,充满对于互联网热情的新闻人,投入了新媒介的怀抱。

在大学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想到这些让人激动的事实,于是奋不顾身投入这个行业——编程可能不是我擅长的,但是做产品还是比较适合我。(做产品需要哪些素质,这些有许多前人都说了,但是做产品第一要素还是有对产品的热情。)

于是,给予一些机缘巧合,我被maggie姐发现,通过层层面试来到了Tencent。

 

这一切都发生得这样快,有时候我也会躺在床上想,这是一个梦幻的故事,好像一首歌,好像一个程序,当你按下done键的时候,在底层的代码和命令就开始运作,而在上百亿次的快速计算下,你根本感觉不到,你唯一看到的就是在用户界面的变化:it’s successful。

这也是我另一个想要告诉大家的东西——一个程序是不是像弹奏某种乐器?而编写程序是不是就像谱写一个曲子?

当你用手指弹奏吉他的时候,你需要记住的仅仅是这个位置会发出什么样的声音,而如果你快速地“按规则”地拨动琴弦,则形成了一首曲子——曲子是否优美在于乐谱和你操作的熟练度。

你不需要考虑乐器是通过什么发声,你不需要考虑乐器的变调是如何实现的,你不需要考虑乐谱为什么要这样编写——你需要的只是拨动琴弦,加一点你丰富的感情,就足够吸引女孩子。

当然,现在更简单,打开ipod touch,塞上森海塞尔的耳机,你就可以沉浸在你的音乐世界,不需要考虑世界上其他事情,这一刻是属于你的,当然也是属于产品经理和程序员的。

这就是我说编程和音乐很像的原因,也是我热爱互联网行业的原因。

我个人对于音乐一直处于白痴状态,我不懂音律,不了解曲子如何编写,看不懂五线谱,甚至不会一种乐器,吹口哨也不会,如果真的要说一种我接触过的乐器,那就是万恶的竖笛,在我小学的时候赤裸裸地嘲笑我没有音乐细胞。

如果我晚生10年,说不定我现在是个厉害的吉他手,当然是在ipad上。

这一切改变的太快,说得阴谋论一点,是程序员改变了世界。

所以是程序员编写了现代的音乐,是程序员编写了现在的新闻,是程序员促进了人们更加放心地使用互联网服务改善自己的生活。

当我慵懒地躺在床上,上着QQ for Pad,听着QQ music播放的音乐,打开一个阅读器,点击播放幻灯图片——我就应该意识到:

真他妈的有你的,程序员太牛逼了。

然而,我还是没有成为一枚程序员——但是我热爱音乐,并且永远记得马克思说过的一句话:音乐是人类的第二语言,所以我,带着文科生的文艺范儿,打算学习一种乐器,就好像我大一的时候第一次学习html语言的时候一样兴奋不已。

音乐与编程,的确是两件都让人兴奋的事情!写到这儿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了paul Graham写的《黑客与画家》。

黑客与画家既然有相似之处,那么编程与音乐又为何不是互通的呢?

当你编写一段代码的时候,你需要确定基本的语法;写一段乐谱也需要基本的调调。

当你写好一个程序,你需要调试它;写好一首歌的时候是否也需要听一听哪里有不对劲的地方?

当你发现一个bug的时候,你只需要在bug地方修改相应的代码就足够;一首歌曲调不和谐的地方也仅仅在该处进行一些修改就好了。

我不得不说,编程与音乐是一对孪生兄弟,而每一个程序员都是一个音乐家。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一句台词:我们所做的工作,没有卑贱之分,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正如《黑客与画家》中所言,编程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我认为,写曲子也是——它们都耗费了作者许多脑细胞,都需要在灵感中迸发,都需要激情去维护。

世界上有许多未完成的曲子,正如某些未完成的代码一样可惜!世界上有许多成名的曲子,也有许多出名的程序。音乐分派别,编程也自有自己的不同风格。

或许,有一天,我在和开发童鞋沟通的时候,应该这样说:来,让我们用E大调,给这个产品加一个功能!让用户沉浸在音乐一样的体验中!

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 转载自MR.扯 | 用文科生思维理解世界

本文链接地址: 编程与音乐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