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点Sean Paker style

每一个追求一个sean paker似人物的挨踢民工,骨子估计都认为自己是Mark Zuckerberg。我认识很多的ITer里面,的确大都是如mark一般,充满对代码的狂热,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说话飞快,有自己的一套逻辑,就好像一只懂得直线行驶的动物,试图穿过红绿灯路口。

在微博上有许多人给ITer下了一个外观定义:黑框眼镜,T-shirt,牛仔裤,双肩背包,头发要么短寸要么再略长一点的碎发,脚上可能是运动鞋,更多时候可能就是一双拖鞋(至少,crocs出现之后,我觉得这个简直就是深圳ITer的标准用鞋)。很遗憾,本人也中枪了。

颇为有趣的是在互联网公司中,每个认为自己非常geek的群体中也有一条鄙视食物链,食物链的中心紧紧围绕一句话:我是最重要的,我很牛逼。

然而根据我接触的这么多ITer中,很难找到像sean paker这样的人物,熟悉商业运作,了解如何谈判,明白什么时候该做策略,知道如何用语言达到自己的目的,知道如何在各色场合混得如鱼得水——大多数人都混在生活之下,加班、股票、买车、买房、最新的数码产品、攒钱结婚、为了旅游而旅游。

这个是国内许多ITer的常态,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小九九,小九九的核心是生活。当然,这也没有办法,国富民穷让大家难免对自己的生活多了一些担忧。

而sean这类的人物,用个说法,就是一个IT界的高富帅,创业成功多次,与投资人打得火热,有一种征服人心的魔力,在关键时候会帮你一般,避免陷入华尔街人的圈套。这类人物在生活中真心难以见到。我目前所知,大多数国内PE&VC的leader都有一点类似的气场。前几日看到魏武辉老师说IsaacMao这些投资人都喜欢谈论中国的政·治。根据我对Isaac的twitter观察,Isaac是个颇有生活知趣的人。同样有生活志趣的人,是我非常喜欢并关注的群体。

这类人的特点就是关心生活,享受生活带来的志趣,追求多元文化的熏陶,并接受多种文化在自己身上杂糅,并形成自己的风格。不知为何,总是希望找到一个词去形容,最终在我看一篇报道的时候想到了:文艺复兴。我觉得这群人就好像是文艺复兴时代的人,他们身上散发着觉醒、独立的气质,似乎全身都环绕着各种文化烙印,他们有自己的信仰和价值观,而且这些信仰不是指宗教,而是对于世界万物一个宏观的追求。同时,在工作上,他们拥有独特的做事风格和优秀的才华。

我对于这些有一些sean paker style 的人,仅仅是圈外人之见,但我亦追求。

在Tencent的一年时间里面,我每天反思自己,试图了解自己的优与劣,得与失。在这一年的三省吾身之中,有过许多难熬的内心煎熬,有过许多感到自己落后于人的急迫感,试图调整生活方式,强制自我学会更快的方式去达到一种对自我的认可。然而一年过去,自己身上有哪些变化,心里还是颇有感触的。

我投身与产品经理这个事业,是抱有一种理想的(许多和我类似的人都有这样一种信念,都是乔布斯和某些书给害的),但现在却觉得这不是一种理想,而是一种对于自我本分的责任心。正如Google所言:don’t be evil。不作恶,便是大德。每个试图做一款产品,试图通过这个改变世界一点点,试图改变人类生活的产品经理,其实都忘记了自己的私心。王坚老师写作《结网》一书背后有些有意思的故事,maggie和我说,当时希望取名叫做“要有光”。要有光,这是圣经里面一个故事。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这是上帝。每个产品经理其实都是上帝,每一个产品的好坏优劣都影响着世界,而每一个细节都需要上帝把控,而这真的不是一种理想,而是一种责任。

现在许多产品或许或多或少都参杂了商业等因素,但是许多成功的产品在细节和设计上都非常好,而大部分产品都是垃圾一般的存在。好的产品经理和坏的产品经理真的是差距深远。许多人说,产品在设计之初就一直是一种妥协的艺术,妥协设计,妥协交互,妥协技术,妥协需求——我觉得这是一个体现产品经理素质的地方。根据我的观察,一个有自己理念的产品会坚持自己的需求,会通过各种方式印证合理性。可以说,现在的许多领域和产品都是脆弱的,一旦出现好的产品,必然一击必跨,比如iPhone狙击诺基亚,这是谁想得到的事情?

好的产品经理太少,还有一个原因,程序员对于文化的认知很简单。互联网产品首先是代码的累积,其次是气质的外现。因为manage这个title,大多数的交互和程序员,应届生和工作多年的ITer都希望转岗为产品经理,对于这个行业的精英化破坏很大,且不说我自己,大多数我见过的产品人在产品理念与社会发展之间都有很深的gap存在其中。每天在知乎上回答问题,在博客写产品思路的人,大多数都比较浅薄,包括我也是,所以近期我觉得注重对自我的培养,避免陷入这种浮躁的氛围之中。

一款好的产品,能说出这里好,那里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无法复制这样的成功。因为产品是人性的体现,是团队的体现。

总之当我投身产品事业越久,越深刻感受到压力,也越会有一些疑惑。正如我用文艺复兴去形容那些具有sean paker似气质的人,每每想起,自愧不如。

正如总有人觉得我太过文艺,喜欢写文章逛豆瓣看片看书写书评影评,其实,与我而言,这只是一种生活方式,我通过这样的方式去理解世界,并不自觉地把这样的观察角度清晰地投入产品之中。至今我没有真正意义接触到产品的核心,自然无需说太多关于产品的思索。

每当我看到许多人在产品开发上的一些见解,都自愧不如,试图修复这些gap的存在,但大多时候反思,其实是自己走得太快。产品的修炼是一个过程化、是一个规避风险、是一个组织与再组织的过程,注重的是一种长期的投入,而不是短期的开发。对于技术不是很熟悉的我,每每想到自己在开发过程中无知的状态,有时心急又无可奈何。在大公司难免如此。

说了这么多,其实更多地是写给自己看,告诉自己继续关注社会,关注人文,关注自然,投身到文化大潮,接受各种主义的过程,培养sean这样的气质,而不仅仅是关注眼前的代码,闭塞自己的世界。

btw,我有时候当真讨厌文艺这个词,尤其是越来越多人进入不读书时代,不看好书的时代。

关于我的生活,我的产品故事,大概就是这样一个方向。继续学习,对生活保持渴望,增加一些sean paker 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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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terest,又一个故事

或许是赶上了今年VC的热潮,或者是沾了点电子商务的光,pinterest——用图片聚合的网站,成为一个热门,国内争相临摹学习。

第一次用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个和我之前使用的产品有和不同?

收藏夹的pin button,类似之前爱库的收藏 button——爱库网我时常会保存一些资料和网页,但是我从来没有再次打开看过。

图片化聚合,类似之前的flipboard——杂志化的体验,主题聚合,良好地阅读体验。

like,评论,repin功能——只要和SNS沾边的产品都具备这几个功能,而老外尤其喜欢like这个功能,在国内,似乎大家都是不轻易说i like it。

fo功能,来自twitter——单向的好友关系。

URL源,这一个的确是个创新点——你可以通过美女的照片去查找这个美女的微博,并勾搭。但是,要怎么勾搭?这个要靠你自己的天赋。

所以说到底,pinterest在我眼里就是另一个媒体平台,甚至是一个广告平台,就好像地铁里的广告,你无聊地时候总是会瞄几眼。

在国内,花瓣网,或者是mark之,都纷纷与国内成熟的SNS网站建立合作,新浪微博,豆瓣,人人——我猜人人网愿意自己做一个。

这些我都不看好,为什么呢?他们都不是以人为中心的产品——而是以内容为中心的产品,就好像一份杂志,一份报纸,每天更新内容,然后把茶余饭后的时间消磨干净。报纸每天的新闻总是容易撞车,文字报道可以有深度,图片却不见得有多少探索度。

国内比较成功的产品估计就是蘑菇街,一个女生为之疯狂,明目张胆地虚荣,轻易地花干净手里的钱的网站。人人都想成为模特,人人都是爱show的,服装是需要搭配的,不同的服装有不同的配饰——女生爱美,如此而已。甚至经济危机,你如果爱你的老婆,你也该为她买一支比较贵的口红。

我为什么说它是成功的呢?

因为它是以人为中心的,所有的内容都是UGC的,而不是来自媒体素材库。同时,它的所有图片内容都是有争议的,不仅仅是为了看,更多地是刺激。

马克思说过,人是社会化的产物,矛盾是无所不在的。

我十分认同,同时我坚持认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欲望与现实的矛盾,是一切以人为中心的网站的核心——如何调节矛盾?如何换个方式满足用户?

蘑菇街就把女生内心的矛盾和煎熬纷纷展开,甚至把这群新时代的女性开放的一面呈现。

更值得一提的是,蘑菇街的商业模式很简单,给淘宝倒流量赚钱。而且他们很明确,就是走这条路子。

不过走这条路子无非类似新浪微博的加V政策,引进一批美女进来,好看的衣服伺候着,拍个照就ok。有新衣服穿,何乐不为呢?

虽然我看好这个模式,但是我却不愿意踏入这类产品太多。

相比之下,我更看好图片社交。

目前的产品正如我前面的文章所说,缺少一种为群体发明的产品,更多的SNS只是为了show个人,专注互动,而不是专注内容。pinterest的出现,告诉大家内容的价值,但却忽视了互动这一块。

如果引入互动,把个人与群体的活动结合起来,我觉得是一种非常好的模式,尤其是针对挡下timeline复杂混乱的问题。

正如我一直很看好豆瓣,因为豆瓣是原创的UGC,水分不是那么多,独特的文化氛围和社区氛围,最关键的是提供了用户一个发挥才华的地方,线上活动,小组,基于兴趣的社交,学习roadmap。

当然,豆瓣的图片PV也很高,但是SNS做得太大,难免扯到蛋。

所以,现在是机会。

pinterest不是我们的方向,只是我们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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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程爆炸

这是我第二次写和编程有关的一些思考——同样,大家尤其是工程师不用理会我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我今天只是从产品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最近一直在做产品上的一些思考,比如为什么我们要做成这样?我们是否真的提供了可以满足用户需求的功能?我们的产品是否值得在一开始就做的足够大?用户为什么喜欢不喜欢我们的产品?

很多时候,我们可能就是忽略了一个小地方,而犯了无法挽回的错误——比如用户只是需要看图片而已,但是我们却告诉用户,你还可以分享给你的好友,你还可以对图片进行裁剪,你还可以随意下载图片,你还可以把图片好几张拼成一张,你还可以做一些美化特效。

最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产品呢?

因为多年前free的风气太盛,造成今天软件业和互联网公司都不得不通过其他方式赚钱,而用户越来越挑剔——因为安装门槛太低了,越来越快的网速,越来越快的设备,越来越方便的操作,如果你不爽,随时都有一大堆备胎产品等着你——你不用微信,还有米聊,不用米聊还有talkbox,不用外国货,你还可以支持你们最爱的360口信,总之,不喜欢没有任何理由——但是喜欢是有理由的。

正如我前面说的图片软件一样,不喜欢的话,有的是替代品,然而让用户真正喜欢上,却需要一个十分感性的理由——比如壁纸可以替换,比如按钮更适合单手操作,比如我在上厕所想看东西打发时间的时候,干净简单的产品体验正好深得我心,于是我每次上厕所都打开这个应用——就好像我一上厕所就情不自禁地想要打开微博,一上公交车就想看看来自校内的最新消息,在食堂等吃饭的时候,我就想打开宝石迷阵来玩一玩。

大家是否看到一个很关键的东西,我所做的操作和我所在的场景有一种天然地融合度——就好像我看到食物就会情不自禁地流口水。我觉得,一款成功的产品就是这样让人产生条件反射的产品。

正如我和其他同事讨论的一样,把握用户的使用场景似乎是一个十分值得研究和区分的地方。就好像一个爱情故事,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一个百分百女孩。当你最需要的时候,她出现了,而且让你得到最好的满足,那么接下来,只要不出什么意外,你会是她最忠诚的伴侣。

然而,如果出现了两个女孩,你无法抉择,怎么办?

这就好像当你想要编写一个程序,你必须选择一种语言进行开发——是C++ 还是java,是python还是perl——无论怎么样,你都得选择。在《黑客与画家》这本书中说了一句话:就算是多年开发的程序员,也会选择代码最少最简洁的那种。

这让我想起一个笑话:一个富翁想要娶个妻子,第一个女孩很贤惠,懂得做家务,第二个女孩很精明,懂得理财,第三个女孩很文艺,懂得琴棋书画——最后,富翁选择了胸最大的那个。

笑话归笑话,回到现实,其实要用什么语言开发很简单,一个是程序是否简洁,一个是平台支持什么语言?

比如在windows上,你只能选择去做C有关的东西,而在android上,你会选择java,在ios中,你又不得不去学习objective——到什么山头唱什么歌。今天在内部课程中学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那就是你无法预料你学习的哪种语言将来会最有发展机会,而最有发展机会的平台则会成为成功的平台。

从当年的windows到现在的app store模式,从当年的C,C++,到今天的python和objective,程序员似乎总是走在后面。

这固然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是我却从中想到了现实世界的一些东西。

在我小的时候,英语并没有现在这样普及,因为那个时候苏联正解体,美国才真正地成为霸主——从此之后,学习英语似乎变成为一个引爆点,之后的疯狂英语,新东方,新航道似乎都只是顺势而为而已。而现在,经过十几年的教育,随便一个小学生也能随口说出3Q,fine,how are you这样简单的英语——虽然不实用,但是整个趋势却让美国文化更加兴盛,甚至是文化入侵和文化殖民。

有人可能会问,当初哈韩哈日的时候,为什么没有造成大家都去学习韩语日语?我觉得这个观点忽略了一点,那就是韩国和日本都是政治上的小国,地理上的小国,学会韩语和日语,只能在东亚地区晃悠——而学好了英语,可以世界到处走。

虽然真正可以出去世界到处走的人不多,但是这种趋势无法避免——大家都盯着美国的一举一动,甚至连父母也会觉得美国给自己家庭造成了许多困扰——比如油价和房价,孩子爱吃麦当劳和可乐,而不是馒头和开水。

这里我分析了一下原因,有以下几点:

1.美国的影响力——国内媒体天天报道美国人民如何幸福

2.美国的愿景——去美国可以赚美元住别墅

3.美国的学校有世界上最好的体系——哈佛等常春藤

4.有曾经在国内很凄惨,之后出国过的很幸福潇洒的案例——XX女孩,XX富豪

5.美国虽然看不见,但是的确比现状好多了

6.政策优势——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学英语比学中文都政策性一些。

7.学习英语是一种高等的行为——有条件的才学的起

8.学习英语的途径有很多——新东方的崛起

9.学习英语的成本越来越低

10.身边已经有人去国外了

等等等等

现在我们换个思考方式,用平台来做个比喻:

1.apple的影响力——jobs的传奇经历,mac电脑风靡全球

2.做apple 的开发者,可以获得丰厚的报酬——收费机制,而不是广告赚钱

3.app store+ipod iphone ipad的软硬件配合

4.愤怒的小鸟获得成功,挽救了濒临破产的公司

5.ios比windows和android好赚钱多了

6.无

7.ios开发应用是一件很cool而且很能赚钱的事情

8.有较好的SDK和开发教程

9.objective-c语言延续了C语言的特性,学习成本低,而C语言几乎是每个工程师都必学的

10.成功通过ios开发应用赚到大钱的公司很多

 

这就是成功的秘诀,这里除去了appstore和其他因素,apple公司的成功或许有一定的运气,但是也有自身的考虑。

在这里,我不禁开始反思,ios的模式是否还可以继续辉煌下去——不怎么实用的语言,压榨的分成模式,iphone等设备同类化太严重,appstore的封闭性,昂贵的设备和硬件。似乎在我看来,web端的未来更美好——html5,目前全世界掌握html语音的程序员绝对超过了其他语言,分成模式暂不考虑,在不同的设备都可以运行浏览器,store暂时不考虑,廉价的设备和普通性能就能满足的浏览器需求,除此之外,html语言是具有W3C标准的,开发一个app所需要的人工和成本更低,再考虑到未来云端的构想,似乎web真的是如此美好。

我有一种预感,web os在移动设备上会火,但是在PC端则不会——在我看来,PC 80%的功能和CPU计算能力都是被浪费的,对于一个web os 来说,会让用户不知所措。

就好像google要开发chrome,并把这个系统放在上网本上——现在看来,上网本必然会被平板电脑取代,android与chrome之间是不是有矛盾之处呢?

同样用以上十个点来做一下分析,就可以得出web的巨大优势。

然而web早就开始发展了,为什么苹果依然会用app的模式获得成功?甚至用objective-c这样的语言开发,也吸引了开发者来开发——这又联系到一个生态系统的思考。

我特别喜欢把互联网的一些产品和现实的产品联系——比如有一个shopping mall,我们要如何让它赢利并且持续开下去?

1.有质量的商家

2.有数量的商家

3.不同类别的商家

4.有层次对比的商家

5.良好的政策(对商家和对买家的优惠)

6.便利的交通和其他优势(现实将就地理位置,能否停车等问题,在互联网则是访问速度,云数据等)

7.是否吸引了我的好友

8.买家能否获得最大的优惠

9.是否常年有吸引你的商品和折扣信息

10.稀缺性资源

 

可以看出来,打造一个系统一个平台其实是多么不易,以上全部都做好,必须有好的规划,恰当的时机,优秀的开发,优秀的运营,优秀的产品体验——还有较高的门槛防止别人模仿。

这里就好像一个笑话,一个老人告诉IMF的人,这个小伙子是比尔盖茨的女婿,希望来做经理;同理,跑到比尔盖茨那边说,这位IMF的经理想要成为你的女婿——这样的好事,得多么艰辛!

然而,我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却突然想到文中的一句话:80%的功能是没用的,这也是平台的缺陷啊!宁多毋滥还是直达用户深处,满足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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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程与音乐

首先我要申明,我并不是一个编程十分厉害的coder,甚至我无法完整地编写一个完整的产品,但是今天我突然想谈谈关于编程的一些事情和我观察到的互联网

在很多的访谈中,甚至在接收了媒体的一些采访中,很多记者都会问我,为什么你一个学习新闻的人会去弄完全不搭边的互联网

他们对于编程充满了迷惑——我觉得我这样理解是很有道理的,没有人愿意去了解一个程序是怎么样运行的,甚至对于程序的存在感是无知的,他们认为一个产品就是一种服务,注册,登录,填写个人资料,然后心安理得地用上免费或者说不愿意花钱的服务。

这样的状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互联网公司必须不断开发底层的技术,而让用户界面则显得简单而充满神奇地效果(看,我点击鼠标,它会变成highlight),自从乔布斯成为大家公认地用户体验至上大神,产品设计大神之后,自从科学技术不再发展得那么迅速,自从消费者开始把自己当作上帝之后,用户体验成为大家最追求的一种产品形态——甚至在不久的未来,只需要做个手势,就可以试衣服,这个已经实现(有兴趣地人可以了解一下微软的kinect)。

另一个方面则是互联网越来越普及,VC也成为人们认可的方式,消费主义开始蔓延——就算是一个月收入1000元的人,也会在自己的虚拟形象上花掉10元,这还不包括个人主页装扮,VIP资格。这一切只需要动动鼠标就足够了,轻轻一点,钱就无声无息地掉入了别人的口袋,这个时候消费者获得了满足。

正是这样的一个局面,让我开始思考在如何更好地研究用户心理。

回到主题,为什么一个将来的新闻记者,一个文科生,一个甚至没有弄懂java语法的人,跑到了互联网企业,离开了学校,投入到互联网的工作中,乐此不彼?

我无法在一些闲聊,甚至是采访中说的更多,也无法在一节课两节课中给学弟学妹讲的更多——这不是一个很复杂的回答,但是仅仅是我个人的思考,所以,难免在证明自己正确之前,担心误导别人。

我想说的是,我对于互联网的热爱来自新闻。

如果说我一开始喜欢互联网只是贪图这种便捷的服务,想要更深入地了解,那么我现在依然保持热情的状态更像一种宗教式的热情,充满信仰,但是却迷失自我。我之所以选择互联网,其实很简单,源自一个著名的加拿大人的一句话:媒介即讯息。

从我个人的知识面来看,媒介即讯息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解释的——但是根据我的20年人生经验,我认为随着社会发展得越来越快,信息地流动将会越来越厉害,信息就像一条河流,我们每个人都置身其中,每天都在举办泼水节——最后有一天,这些河流的河床将会改变,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河流,只要两个人之间就可以形成一条信息河流。不知道大家是否能理解我思考的东西,我认为,最终媒介将会回到人类本身,而因为媒介地出现和进化,每个人都能成为自己的主人,就好像现在的互联网一样,它是为每个人服务的,你有自己的帐号,自己的空间,自己的个性域名,自己的数据库。

在这个遐想中,我又了解了关于媒介环境学中的一个东西:去中心化。

在未来,一切的中心都不再有意义——我把这个理解为另一句话:世界是平的。太阳不再是星系的中心,地球上找不到一个公认的中心,而说得更加哲学,甚至可以把这个理解为是,存在即合理,感知即存在。

从此以后世界上有许多的中心,正是因为有那么多中心,那么一切中心其实都不存在,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至少一切都不再那么绝对。

说了那么多,我只想说的是,改变这些的是互联网的出现——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充满暗喻的拓扑结构改变了人与人,人与世界的关系。

在我给学弟学妹上课的时候,我就问他们IT是什么,IT是internet technology,IT是information technology。

而新闻是关于信息的起源——在遥远的印刷时代,人们争相购买还飘着油墨香味的报纸,为上面的新闻震惊不已,甚至成为茶余饭后的话题——其实现在也是如此,只不过人们更习惯在微博,在社交网站表达自己的观点,用IM和好友聊天,聊得内容来自哪里呢?大多数来自互联网。

在这里,我不禁要向互联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致敬!

正是基于这些考虑,我,一个充满对自由的热爱,充满对世界好奇,充满对于互联网热情的新闻人,投入了新媒介的怀抱。

在大学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想到这些让人激动的事实,于是奋不顾身投入这个行业——编程可能不是我擅长的,但是做产品还是比较适合我。(做产品需要哪些素质,这些有许多前人都说了,但是做产品第一要素还是有对产品的热情。)

于是,给予一些机缘巧合,我被maggie姐发现,通过层层面试来到了Tencent。

 

这一切都发生得这样快,有时候我也会躺在床上想,这是一个梦幻的故事,好像一首歌,好像一个程序,当你按下done键的时候,在底层的代码和命令就开始运作,而在上百亿次的快速计算下,你根本感觉不到,你唯一看到的就是在用户界面的变化:it’s successful。

这也是我另一个想要告诉大家的东西——一个程序是不是像弹奏某种乐器?而编写程序是不是就像谱写一个曲子?

当你用手指弹奏吉他的时候,你需要记住的仅仅是这个位置会发出什么样的声音,而如果你快速地“按规则”地拨动琴弦,则形成了一首曲子——曲子是否优美在于乐谱和你操作的熟练度。

你不需要考虑乐器是通过什么发声,你不需要考虑乐器的变调是如何实现的,你不需要考虑乐谱为什么要这样编写——你需要的只是拨动琴弦,加一点你丰富的感情,就足够吸引女孩子。

当然,现在更简单,打开ipod touch,塞上森海塞尔的耳机,你就可以沉浸在你的音乐世界,不需要考虑世界上其他事情,这一刻是属于你的,当然也是属于产品经理和程序员的。

这就是我说编程和音乐很像的原因,也是我热爱互联网行业的原因。

我个人对于音乐一直处于白痴状态,我不懂音律,不了解曲子如何编写,看不懂五线谱,甚至不会一种乐器,吹口哨也不会,如果真的要说一种我接触过的乐器,那就是万恶的竖笛,在我小学的时候赤裸裸地嘲笑我没有音乐细胞。

如果我晚生10年,说不定我现在是个厉害的吉他手,当然是在ipad上。

这一切改变的太快,说得阴谋论一点,是程序员改变了世界。

所以是程序员编写了现代的音乐,是程序员编写了现在的新闻,是程序员促进了人们更加放心地使用互联网服务改善自己的生活。

当我慵懒地躺在床上,上着QQ for Pad,听着QQ music播放的音乐,打开一个阅读器,点击播放幻灯图片——我就应该意识到:

真他妈的有你的,程序员太牛逼了。

然而,我还是没有成为一枚程序员——但是我热爱音乐,并且永远记得马克思说过的一句话:音乐是人类的第二语言,所以我,带着文科生的文艺范儿,打算学习一种乐器,就好像我大一的时候第一次学习html语言的时候一样兴奋不已。

音乐与编程,的确是两件都让人兴奋的事情!写到这儿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了paul Graham写的《黑客与画家》。

黑客与画家既然有相似之处,那么编程与音乐又为何不是互通的呢?

当你编写一段代码的时候,你需要确定基本的语法;写一段乐谱也需要基本的调调。

当你写好一个程序,你需要调试它;写好一首歌的时候是否也需要听一听哪里有不对劲的地方?

当你发现一个bug的时候,你只需要在bug地方修改相应的代码就足够;一首歌曲调不和谐的地方也仅仅在该处进行一些修改就好了。

我不得不说,编程与音乐是一对孪生兄弟,而每一个程序员都是一个音乐家。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一句台词:我们所做的工作,没有卑贱之分,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正如《黑客与画家》中所言,编程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我认为,写曲子也是——它们都耗费了作者许多脑细胞,都需要在灵感中迸发,都需要激情去维护。

世界上有许多未完成的曲子,正如某些未完成的代码一样可惜!世界上有许多成名的曲子,也有许多出名的程序。音乐分派别,编程也自有自己的不同风格。

或许,有一天,我在和开发童鞋沟通的时候,应该这样说:来,让我们用E大调,给这个产品加一个功能!让用户沉浸在音乐一样的体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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